安溪烈士纪念碑
安溪烈士纪念碑旅游景点介绍 安溪烈士纪念碑位于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北面凤冠山。 1933年,在安溪中心县委领导下,安(溪)南(安)永(春)德(化)斗争迅猛发展,1933年5月1日举行游击队成立周年大会,并整编为中国工农红军闽南游击队第二支队(简称红二支队),8月24日成立第一个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苏维埃政权——官桥区委员会,8月25日成立安南永德苏维埃政府,引起当局的恐慌。9月8日,安溪当局通过混入红二支队的原民军副营长、股匪头目王观兰,在蓬莱温泉青云楼设下圈套,制造了震惊八闽的“青云楼事件”。安南永德苏区党、政、军主要领导和骨干陈凤伍、李实、李世全、黄福廷、傅有智、骆招全、唐光华等12人被捕遇害。 为纪念在“青云楼事件”中牺牲的12位烈士,1958年5月,安溪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决定在烈士牺牲地县城北面凤冠山上建立烈士纪念碑,并于同年11月竣工。凤冠山烈士纪念碑占地面积120平方米,保护面积2000平方米,纪念碑正面阴楷镌刻“烈士纪念碑”7个大字,左右分别镌刻朱德、邓子恢的题词:“烈士永垂不朽”、“英名不朽,浩气长存”。背面记述12位烈士的英雄事迹。 凤冠山烈士纪念碑于1985年10月被安溪县公布为第一批安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3月被泉州市委、泉州市公布为首批泉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信息来源:永春县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