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西婺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及处罚规定
江西的婺源被评为了中国最美的乡村,那么今年很多的人都在问婺源春节可以放烟花吗?那当然是不行的,婺源的生态环境非常的好,肯定是不可以燃放的。具体关于婺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及处罚规定,官方发布的通知如下。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一)城市建成区的以下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东至外环线、高铁站,南至君尚名府小区,西至高速公路婺源收费站,北至高速公路婺源北收费站,总面积35平方公里。
(二)城市建成区禁放区域外的以下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保存单位和景区景点、自然保护区、公园;
2.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内;
3.加油站、煤气站及粮、棉、油、麻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场所;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通讯线路附近;
5.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村(居)委会;
6.工厂、矿山内严禁烟火的场所,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7.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网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
8.危旧房、棚户区、砖木平房密集区及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9.桥梁、隧道;
10.军事设施所在地;
11.各乡(镇)集镇区域及划定的其他禁燃区域;
12.其他需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敏感区域。
婺源燃放烟花爆竹处罚规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禁燃区或禁燃场所内及其周边地带的合理范围内醒目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禁燃标志,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全县、干部、公职人员要模范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并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遵守。违反规定的,除接受行政处罚外,根据情节轻重,由所在单位依照职责权限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
对违反禁燃规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劝阻和举报,对检举揭发的公民,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保护,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举报电话:7312345、110。
逢重大庆典和节日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燃放。主办单位应当将批准燃放的决定以及燃放的时间、地点、种类、规格、数量向社会公告。
对未经批准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依据《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