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11条措施纾困文旅企业
近日,四川多部门联合出台11条措施,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财政补助纾困。对依法在川设立,在保工保产、恢复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通过综合考评的骨干旅行社,每家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20万元。对依法在川设立,保就业保稳定、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坚持演出积极服务四川省群众文化生活、综合考评排名前30位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20-50万元。对全省坚持接待游客、综合考评前40位的3A级及以上民营景区,按景区等级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10-40万元。对2021年度被命名为“天府旅游名宿”的旅游民宿,每家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10万元。 金融政策帮扶。对使用支小再资金向文旅企业发放的普惠小微,给予1.5%的贴息支持,贴息后利率不超过LPR+0.15个百分点。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文旅等普惠小微企业发放的,按照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增加对文旅小微企业的信用投放,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正常类小微企业积极给予支持,避免出现行业性限贷、抽贷、断贷。持续召开政银企对接活动,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和政策传导的精准度。 优化政务服务。对演出举办单位提交材料实行预审制度,审核通过的出具预审合格函;在参演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演出内容不变的前提下,演出举办单位在举办演出活动前向文旅部门提供场地、安全、消防等证明材料,实行现场办结、立等可取。组织媒体、专家、行业组织等各方力量,精准开展已有纾困政策措施宣贯、培训辅导、专家访谈和答疑解惑,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政策调研储备、跟踪解决政策落实难点堵点,及时调整、完善和优化助企纾困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