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兰州皋兰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其实在兰州很多地方都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而现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如下,大家可以看看自己是不是属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哟。
关于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提示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打造良好的生活和居住环境,依据《皋兰县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皋兰县公安局提示您:严禁在限制时间段、在限制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本县石洞镇、忠和镇、九合镇下列范围内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石洞镇(县城及东湾、庄子坪、魏家庄、中堡四村),忠和镇(国道109线忠和段),九合镇(兰州西出口九合段)。
本县限制燃放区内,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点30分至12点,13点至18点,21点至次日6点30分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中考、高考期间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每周星期六、星期天、法定节假日(除夕另外规定)、农历腊月二十三、正月初三、十四、十五,每天从上午七时至晚上二十四时的时间段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除夕当天可以延长到正月初一的凌晨二时。举办焰火晚会、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本县下列场所和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一)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及文物保护单位周围100米区域;
(二)车站、公共停车场、广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的场所周围100米区域;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政府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周围100米区域;
(六)山林、公园、绿地、苗圃、旅游景点等重点防火区周围100米区域;
(七)东西两山绿化区范围内;
(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对违反《皋兰县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和谐环境靠大家,安宁祥和你我他。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噪声污染对居民生活的影响,营造美丽皋兰新风尚。
皋兰县公安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