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线上展播正式启动
2月15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同组织召开视频会议举办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线上展播启动仪式。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及40余家新闻媒体记者在昆明主会场参会,全省16个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民族宗教委(局)和非遗保护中心等单位在各州(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是弘扬云南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体现,是全省各民族文化艺术交流以及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每两年举办一届,自1997年至今已走过24年历程,至今已成功举办十一届,累计共770多个优秀作品,培养锻炼大批文化艺术人才。作为全省规模较大、规格较高的民族文化重要展演活动,此次展演成立了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要领导担任。 本届歌舞乐展演节目经各州(市)组织展演上报、评奖委员会评审,共有81个节目获奖入围展演,其中,传统性节目41个,创新性节目40个,数量超过历届。在节目分类上,紧扣歌、舞、乐主题,以声乐、舞蹈、器乐三类为主,其中,声乐类节目31个,舞蹈类节目32个,器乐类节目18个。展演节目涉及23个民族,其中,彝族节目24个,汉族节目7个,哈尼族、傣族节目分别5个,傈僳族、景颇族节目分别4个,白族、苗族、壮族、佤族、怒族节目分别3个,纳西族、藏族、普米族、基诺族、水族节目分别2个,拉祜族、瑶族、布依族、阿昌族、满族、独龙族节目分别1个,多民族(涉及汉族、彝族、傈僳族、纳西族、藏族)节目1个。在81个节目中,涉及国家、省、州(市)、县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3个。此外,展演期间还举办了优秀展演节目主创人员交流访谈和专家点评活动,诠释节目文化内涵,引导观众更好欣赏节目。 为体现“保护为主、传承发展”的非遗保护方针,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自第十届开始,采用分类评奖规则,即将参演节目分为传统性与创新性两类,其中,传统性节目强调民间性、原真性,彰显非遗项目的文化内涵;创新性节目强调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融合,立足传统且有创意、有创新。作品创作既要求有浓郁乡土气息、鲜明民族风格,又能体现新时代风貌,同时具有强烈艺术感染力。本届展演继续沿用此规则,在奖项设置上,设立“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奖”,按两类节目的歌、舞、乐分别设传承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本届歌舞乐展演共评选出传承奖5个,金奖10名,银奖12名,铜奖18名,优秀奖36名。 因受疫情影响,同时也为扩大展演范围,提高展演影响力,本届展演是自1997年以来首次以线上展演方式举行。由各州(市)组织开展节目排演、视频录制、推荐上报,经评审专家集体评议,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81个节目将从2月15日19:30开始至2月21日陆续在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云南公共文化云、“一部手机游云南”、云南省非遗保护中心视频号、抖音号等平台展播,同时在学习强国、文旅中国、人民网、央视频、腾讯网、新浪微博、云南网、云南IPTV-移动、云南IPTV-联通等平台线上展播,力求通过互联网全面展示云南非遗歌舞乐类优秀节目,以期掀起一股“云南非遗”热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