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124家旅游服务行业承若无价格欺诈
本报讯 6月3日,笔者从荔波县发改局获悉,年初以来,荔波县针对游客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樟江夜市一条街、景区农家乐、特产店等形形色色收费偏高乱象,率先在全省开展旅游景区明码实价创建试点。截止目前,荔波县共有124家旅游服务行业签订明码实价承诺书。 据介绍,荔波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贵州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和黔南综合旅游区的龙头,先后荣获“2014年中国最美丽县”、“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全国十佳旅游县”、“贵州省十佳旅游景区”等称号,2014年,荔波县共接待游客635万人次,同比增长21.67%,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4.9亿元,同比增长23.5%。旅游是荔波产业经济发展和繁荣的关键,景区的诚信度关系到贵州旅游的形象。为大力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和谐消费的市场价格环境,荔波县在年初率先在全省开展旅游景区明码实价创建试点,以打造全国无价格欺诈旅游县,并得到全县旅游服务行业的大力支持和游客的拥护。 近年来,随着游客的剧增,游客对酒店、住宿、餐饮、购物等行业投诉也随之增加,曾发生游客与各行业打架斗殴,甚至出现流血事件,给荔波旅游造成了恶劣影响。针对存在的问题,荔波县结合调研情况,本着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原则,确定了樟江夜市一条街、景区农家乐、特产店、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超市、大小孔景区、宾馆酒店为明码实价创建单位,并制定了《荔波县推进明码实价工作实施方案》。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商品服务被告明码实价的告诫书》,要求全县各零售商业、饮食、宾馆酒店等服务行业限期完成明码标价,并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县经营单位明码标价情况进行巡查。对不遵守明码实价承诺的行为进行纠正,对存在价格欺诈的行为予以处罚,坚决防止试点单位利用明码实价实行价格欺诈。另外,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公布了首批试点的124家经营户名单及明码实价自律承诺内容,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目前,荔波县79家农家乐,31家樟江园夜市,14家特产店做到了标价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明确,有效地避免经营户在重大节日节点期间随意涨价行为,较好地维护了市场价格的稳定,大大提升旅游景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