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春节期间山西全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今年的春节有很多的谣传说会解禁烟花爆竹,自从我国各地开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之后,生态环境比之前好了不少。更大省市纷纷辟谣并且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今年的山西省春节期间依然是全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山西全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山西日报新媒体综合报道 2月2日,山西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上,山西警方还针对近期传闻今年我省春节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消息进行了重点“辟谣”。
“近一个月以来,我省公安机关在清缴危爆物品专项行动中,共收缴烟花爆竹13615箱。广大人民群众已逐渐认识到‘五禁’的重要性,对此项工作给予了最大支持。”山西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20年8月17日,山西省发布了《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除省外途经合法车辆外)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通告》没有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截止日期,所以说,只要没有废止或修改,《通告》就长期有效。今年春节依然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在“两节”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将按照省政府“五禁”工作要求,采取以下工作:在公安“一网通办”、掌上派出所、晋治安等服务平台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五禁”规定,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购买、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主动上交私存的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积极检举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今年山西警方将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集中开展社会面清查收缴,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废弃库房、封闭院落、废置养殖场、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和场所,及时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对在清查中发现的非法制造、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并一追到底、追根溯源,坚决查清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依法从严打击。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从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或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省将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省政府安委办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制定切实有效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部门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县、乡两级基层政府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重点对曾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村组、重点人员,以及城乡结合部、废旧厂房、废弃养殖场等可能出现非法行为的场所逐一登记建档,全面开展排查。对查获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从严追根溯源,彻底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坚决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诉、追究刑事责任;对“打非”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等现象突出甚至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要将“打非”工作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体系,构建烟花爆竹“网格化”监管等长效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定期组织开展“打非”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