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县衙

滕州县衙旅游景点介绍

滕州县衙,位于山东省滕州市北辛街道办事处,于2006年12月7日,授予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是一座古建筑,为明清时期滕县的县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元朝末年,滕县县衙在战乱中被毁。公元1369年(明洪武二年),知州薛原义修南梁坝堰,引南梁水由黄山桥入护城壕,滕县县衙也得到重建。1487年,明宪宗逝世,宪宗第三子朱佑樘即位,后改年号为弘治。明孝宗朱佑樘励精图治,是明代中叶一位贤君,开创了史家誉为“弘治中兴”的社会经济迅速发展时期。这一时期政府财政不断好转,奠定了县衙规制完备的经济基础。据史,滕县县衙就是在公元1465年—1505年(明朝成化、弘治年间)规制齐备的。现存老县衙大堂保留完整,具有典型的明清建筑特色,据考证应为明代所留之物,有500多年的历史。

对于明朝当时滕县县衙的盛景,明万历十三年编修《滕县志·创设志》亦云:中为正堂五间,堂后为琴堂,即元弦歌堂,堂左为幕厅,右为銮驾库、甲杖库,在幕厅后堂前为戒石亭,石刻警文“尔奉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东西列六房——马科、承发、司、架、阁、库各三间。前为仪门,又前为大门,上有谯楼,再前为坊枕街,原题“牧爱”,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年)更题为“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