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发布LBT 078-2019自驾房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

国家文化和旅游局针对自驾旅游营地发布了《LBT 078-2019自驾房车露营地质量等级划分》。 本标准的审查是在与科教厅前期沟通和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完成的。 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引导性,该标准也意味着自驾营地旅游行业正在变得越来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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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标准原文

自驾、房车露营地质量等级划分LB/T 078-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中国旅游车船协会、青岛大学先进文化旅游研究院、中国交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同和时代旅游规划有限公司青岛迪盛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傅雷、刘汉奇、罗志明、宋磊、张欣、钟琪、侯乐军、董瑞江、陈波、赵楠。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驾车旅行目的地划分的依据和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以自驾旅游为主要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地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全部部分)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10001(全部部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17775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分级与评定 GB/T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分级与评定

GB/T26353旅游娱乐场所基础设施管理和服务规范

GB/T26354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及服务规范

GB/T26356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

GB/T26358旅游胜地分级

GB/T26361旅游饭店设施及服务等级分级

GB/T26362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运营规范

GB/T28929休闲农场服务质量规范

GB/T31710.2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2部分:自驾露营地

GB/T31710.3休闲露营场地施工与服务规范第3部分:帐篷露营场地

GB/T31710.4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4部分:青少年露营地

LB/T010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分类与评价

LB/T035 绿道旅游设施及服务规范

LB/T036 自行车旅游服务规范

LB/T044 自驾游管理服务规范

LB/T061 自动驾驶目的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指南

LB/T063旅游经营者投诉处理标准

LB/T064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基本要求及评价

LB/T065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及评价

三、术语和定义

GB/T31710.2~31710.4、LB/T044、LB/T061界定的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自驾游

以自动驾驶机动车为主要交通方式的旅游休闲活动。

注:常称为“自驾游”。

3.2 自驾旅行目的地

范围明确,根据自驾游需求配置资源、设施、管理和服务,能够大规模吸引和接待自驾游游客到达并停留一段时间开展旅游的区域观光、休闲度假等活动。

3.3 自驾出行基础设施

为自驾游活动提供基础支撑保障服务的材料工程设施。

注:包括道路、停车场、加油站、配送中心、旅馆、露营地、停车观景平台、环卫设施、标志等。

3.4 自驾出行公共服务

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公共功能干预或公共资源投入,为自驾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注:包括咨询、救援、信息公开、投诉受理与处理、营销推广等。

3.5 自驾出行路线

连接旅游资源和服务设施的线性空间,吸引和接待大规模的自驾游。

3.6 自驾快递站 自驾快递站

沿路设置为自驾游提供停车、卫生间、采购、快餐、短暂休息和补给服务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四、分类及依据

4.1 分类

自驾游目的地分为两个层次。 从高到低分别是国家级自驾旅行目的地和省级自驾旅行目的地。

4.2 分类依据

等级划分依据第五章和第六章,包括必要条件和一般条件两类。 必要条件规定了自驾车旅行目的地应满足的门槛条件。

5、等级划分的必要条件

5.1制定并实施自驾旅游发展规划。

5.2制定并实施支持自驾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

5.3 有自驾游调查统计。

5.4 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自驾游线路。 其中,全国自驾游目的地自驾游线路不少于3条。

5.5 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自驾、房车露营地。 其中,全国自驾游目的地有不少于3个自驾房车露营地。

5.6 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自驾游集散中心、自驾游站点。 其中,全国自驾游目的地有不少于3个自驾游站。

5.7 制定自驾出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8 有自动驾驶救援机构。

5.9 有自驾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6. 分类的一般条件

6.1 管理与协调

6.1.1有专门的机制协调自驾旅游发展。

6.1.2将发展自驾游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旅游业发展规划。

6.1.3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考虑自驾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土地、空间、资源和设施需求。

6.1.4建立自驾游行业协会,支持地方企业加入区域性自驾游行业协会并发挥作用。

6.1.5广泛开展自驾游区域合作和线路合作。

6.1.6 通过告知、标志、警示、管控等方式,确保自驾游活动符合保护资源、环境和遗产的要求。

6.2 支持与推广

6.2.1每年都有公共资金支持自驾旅游的发展。

6.2.2通过媒体、网络、展会等渠道,对自驾游线路和目的地形象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

6.2.3 组织自驾游节庆、赛事等特色活动,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6.2.4支持以文化交流、环境保护、慈善救助等公益事业为主题的自驾游活动。

6.2.5 开发自动驾驶旅游指南,及时更新、广泛分发。

6.3 资源组合

6.3.1 山地、森林、草原、湖泊、河流、海洋、沙漠等自然资源有两种以上的组合。

6.3.2 有可以生动体验并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的历史文化、民族风情、风土人情等人文资源。

6.3.3 具有符合GB/T17775相应要求和等级的A级旅游景区。

6.3.4 有符合GB/T28929要求的休闲农场。

6.3.5 有符合GB/T26358要求的国家级或省级旅游度假区。

6.3.6 有符合GB/T26362要求的生态旅游示范区。

6.3.7 有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水利风景区等自然保护区和资源聚集区。

6.3.8 有古城、古镇、古村落、古关、古道、古客栈等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6.3.9形成特色自驾游、露营文化,让游客深度体验。

6.4 自驾游路线

6.4.1 依托和利用各类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区、乡村旅游区、文物古迹等旅游资源聚集区,整合餐饮、住宿、娱乐、购物、体育等服务要素,组建自驾游线路。

6.4.2 将自驾游线路与历史廊道、古道等融为一体。

6.4.3自驾游线路沿线应合理设置自驾游站点,特别是在没有城镇支撑、需要短暂休息的地方。

6.4.4 客栈设有旅游卫生间和不少于20个车位的小型停车场。

6.4.5 客栈备有快餐、热水供应以及自驾旅行的生活用品。

6.4.6 自驾旅游线路沿线加油站的数量和分布应满足需要。

6.4.7 移动通信信号能有效覆盖沿线线路。

6.4.8 自驾游线路的选择和运营有利于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

6.5 交通设施

6.5.1 可通过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到达。

6.5.2 干线公路与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民宿区等旅游资源集聚区的连接道路畅通、路况良好,可通过大型自驾旅游车队或房车。

6.5.3自驾游线路上有风景道。

6.5.4 在景观显着的合适位置设置停车观景平台,供临时停车欣赏风景。

6.5.5 有符合LB/T035、LB/T036要求的自行车道和绿道。

6.5.6 有碎石路、土路等越野驾驶体验专用道路。

6.5.7 自驾游线路上的旅游景区、旅游经营场所应当设置停车场,停车位划分清晰,分区合理布置旅游大巴、房车、客车停放。

6.5.8 停车场绿化,采用生态材料铺设,环保。

6.5.9 在城市交通出入口设置具有集疏运功能的自动驾驶停车场,提供加油、车辆保养、出行咨询、餐饮、洗漱、休息等服务。

6.5.10 停车场设有休闲车供水供电、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

6.5.11 自驾游集散中心设立可与公共旅游服务中心合并设立。

6.5.12 自驾游集散中心应符合LB/T010中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相应等级要求。

6.6 服务要素

6.6.1 有自驾汽车露营地、帐篷露营地、青少年露营地等类型露营地。

6.6.2 自动驾驶汽车露营地必须符合GB/T31710.2的要求。

6.6.3 帐篷露营场地应符合GB/T31710.3的要求。

6.6.4 青少年营应符合GB/T31710.4的要求。

6.6.5 已建成运营的各类营地自驾露营地、房车露营地总数一般不少于1000个。

6.6.6 有一定数量的符合LB/T044相应要求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自驾游活动的自驾游俱乐部。

6.6.7 汽车修理店的数量、类型和布局能够满足自驾游的需要。

6.6.8 在机场、火车站、酒店聚集区提供汽车租赁和自驾游服务。 车辆种类繁多,可以满足各种地形、距离的自驾游需求。

6.6.9 汽车租赁网络运营,实现一地租车、异地还车。

6.6.10 设有摩托车、自行车、全地形车等休闲运动车辆租赁机构。

6.6.11 有自驾游主题酒店和特色民宿,分别符合LB/T064、LB/T065相应要求。

6.6.12 有自驾游特色餐厅,符合GB/T26361相应要求。

6.6.13 有自驾游专用购物场所,符合GB/T26356相应要求。

6.6.14 有自驾游休闲娱乐场所,符合GB/T26353相应要求。

6.6.15形成自驾游商家聚集的街区、公园。

6.7 旅游厕所

6.7.1自驾游线路上设有旅游厕所(可与客栈、停车观景台配合),位置合理,数量满足需要。

6.7.2 满足GB/T18973相应等级要求。

6.7.3 在节日和旅游高峰期自驾车旅游车集中的地区,根据需求增设环保厕所。

6.8 环境卫生

6.8.1在自驾游线路和停车场设置分类垃圾箱等垃圾存放设施,外观美观,数量充足,满足需求。

6.8.2鼓励游客用车辆带走自己的垃圾。

6.8.3 为游客提供环保垃圾收集袋。

6.9 标记指导

6.9.1 在城市交通出入口或集中停车场设置大型户外旅游交通地图,配置实时交通流量显示屏。

6.9.2制定节假日自驾出行高峰期交通疏导和管理方案并有效实施。

6.9.3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应符合GB5768的要求。

6.9.4 自驾游交通标志设置简洁、清晰、辨识度高、具有地方特色。

6.9.5 在道路上设置应急救援信息标志,并确保电话等联系方式真实有效。

6.9.6 在旅游景点、露营地、旅馆及其他旅游服务设施的道路上设置引导信息标志。

6.9.7 识别符号应符合GB/T10001的要求。

6.10 安全救援

6.10.1 有自动驾驶车辆救援机构或机制,能够及时提供救援服务。

6.10.2 可与保险公司、汽车4S店、自动驾驶俱乐部等机构合作建立自动驾驶车辆救援服务。

6.10.3建立自动驾驶车辆救援服务机构名录并作为公开信息提供。

6.10.4对自驾车辆救援服务进行必要的价格和质量监管,保护自驾游客权益。

6.10.5协调制定自驾游线路应急预案,开展跨区域协作。

6.10.6制定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旅游活动聚集区自驾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10.7 制定大型自驾游聚会、节庆、活动等集中活动专项应急预案。

6.10.8 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两次。

6.11 公开信息

6.11.1建立自驾游信息咨询中心,或与旅游信息咨询中心合并,满足GB/T26354的要求。

6.11.2建立自驾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或者作为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熟悉自驾游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6.11.3 通过移动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即时通讯渠道提供实时的自驾游公共信息服务。

6.11.4 在广播电台设立自驾游专栏,及时发布自驾游预报和引导信息。

6.11.5 在高速公路出入口、自驾游集散地、旅店等重要枢纽站显着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公共信息。

6.11.6 在自驾游集散地、客栈、露营地等自驾游聚集地提供旅游交通图、自驾游导游等公共信息资料。

6.12 游客满意度

6.12.1每年进行一次自驾游满意度调查。

6.12.2 调查抽样数量和样本结构必须客观、具有代表性。

6.12.3 满意度调查内容应科学、全面,反映游客需求和当地特色,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设施、交通管理、自驾游线路、标识引导、安全救援、露营地、卫生间、加油站、停车场、公共信息等

6.12.4 根据满意度调查结果,及时优化自驾游产品、完善设施、提升服务。

6.13 服务质量管理

6.13.1 迅速受理投诉,做好详细记录,妥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消费者。

6.13.2 自驾游经营者投诉受理和处理应当符合LB/T063的要求。

6.13.3加强管理,完善设施,根据投诉及时改进服务。

图解:文化和旅游部发布《LBT 078-2019自驾房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