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社会科联关于发布2022年晋商文化研究专题指南的通知

各省社科团体、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及有关单位:

2022年是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年,也是我国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二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指出的:“坚定文化自信,深入挖掘晋商文化内涵,更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幸福——质量生活”,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省委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全面实施的条例》十二届山西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考察山西重要指示批示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动晋中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保护利用我省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打造中华文化传承与弘扬示范区。 我省特色传统文化产业传承并向世界推广,进一步挖掘晋商文化丰富矿藏,开展晋商历史研究,探索晋商研究服务现实的路径,推动晋商转型升级民营企业发展。 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我省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更高的姿态迎接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精神饱满的态度。 经研究决定,共同发布《2022年度晋商文化研究专题指南》(附后),具体事宜由晋商文化基金会办理。

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山西晋商文化基金会

2022年晋商文化研究专题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到山西考察考察。 更好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与继承晋商文化相结合弘扬晋商精神,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山西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

2. 项目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晋商精神的重要论述研究

2、晋商文化内涵研究

三、国家制度与晋商崛起的关系研究

4、晋商经营原则研究

五、晋商“义利观”研究

六、晋商“诚信”史料研究

7.晋商商业道德研究

8.晋商信用体系研究

9.晋商股份制研究

10.晋商管理体制研究

11.晋商藏品鉴定研究

12.晋商遗骸保护研究

13.晋商家族史研究

14.晋商与丝绸之路关系研究

15、晋商与万历茶道关系研究

16.晋商与“一带一路”战略研究

17.明清盐商研究

18.明清茶商研究

19.蒙古国商业团伙研究

20. 欧洲商业团伙旅行研究

21. 赴日商业团伙的研究

22.泽鲁商帮研究

23.临湘商团伙研究

24.太原商帮研究

25.汾州商帮研究

26.平遥商帮研究

27.太谷商帮研究

28. 杞县商业团伙调查

29.忻州商帮研究

30.晋商与徽商比较研究

三、组织实施及要求

(一)本指南旨在表明研究方向,具体选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上述研究方向,结合本人或团队的研究基础制定。

(二)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拥有较多的资料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 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须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三)项目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设有科研管理部门; 它可以为开展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申报项目资助金额为:重点项目10万元,一般项目5万元。 申请单位应当按照《晋商文化基金会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科学合理的预算。 【《基金管理办法》可在协会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

(五)项目完成期限:重点项目2-3年,一般项目2年。

(六)为避免一题多次提交、交叉申请、重复立项,保证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2022年晋商文化研究专项项目申报限定如下:

1、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专项项目,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专项项目的申报; 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可参与申报专项项目2项; 正在研究该专项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该课题的项目申请。

2、正在进行的晋商文化研究专项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专项项目(2022年3月5日前的项目结业证书即可申请)。

3、申请课题与各层次、各类型在研项目或已完成项目密切相关的,须在《申请表》中注明申请项目与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 同一结果、内容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可以申请多个基金项目。

4、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境报告申请晋商文化研究专项项目的,须在《申请表》中注明申请项目与论文(出境报告)的联系与区别,并提出申请评审 项目结束时须提交论文原件(出境报告)。

5、已发表的研究成果内容基本相同的,不得申请山西商人文化研究专项。

(七)申请课题必须按照《山西省晋商文化研究项目申请表》(2022年版)的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如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三年报名资格; 如果项目获得批准,该项目将被撤回并受到批评。 对在项目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将纳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申请表可在协会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

(八)项目由晋商文化基金会审核并报山西省社科联。 项目评审将经过初评、专家组匿名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讨论和投票,最终获得立项通过。

(九)课题研究要力求历史与实际、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引用专题史料、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

(十)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信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经批准的《申请表》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十一)各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要条件,并签署明确意见。

(十二)专项项目的具体申请由山西省晋商文化基金会办理。 《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印章后,报送山西省晋商文化基金会。 经山西省晋商文化基金会审核后,报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十三)项目申报期限为2022年6月6日至7月11日,请于申报日前将纸质版《申报表》和电子版《申报表》提交至山西省晋商文化基金会项目部。 7月11日,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并保证电子数据与纸质表格数据一致。